2020年10月17日上午10时45分许,我镇上合村1出租厂房内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1名工人在车间的简易铁皮屋顶进行维修作业时不慎跌落至地面,送医后经抢救无效身亡。初步分析这是一起典型的因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导致的高处坠落事故。
近几年
我镇也多次发生类似的高处坠落事故
现将近年来事故情况和对高处作业的要求
及事故防范措施整理出来
希望各企业深刻吸取身边的事故教训
举一反三
加强高处作业风险管控工作
避免事故发生
一、近年来我镇高处坠落事故情况回顾
1
2018年
望牛墩镇“7•5”一般高处坠落事故。事故经过:2018年7月5日15时许,一名施工人员在下漕村东莞市泰昌纸业有限公司车间屋顶进行更换老旧瓦面的施工作业时,不慎踩破玻纤瓦,从约10米高度坠落到地面,在被送医后抢救无效身亡。事故原因:施工人员安全意识薄弱,未佩戴劳动防护用品,无证进行高处作业。
2
2019年
望牛墩镇“4•5”一般高处坠落事故。事故经过:2019年4月5日凌晨2时左右,朱平沙村东莞市裕成货物运输有限公司一名员工在晚班作业时,违规移开碎浆机下渣口的防护栏,并独自一人更换下渣绞绳,在操作时因地面湿滑不慎滑倒跌入下渣口,从7.05米高度摔落到一楼地面导致伤重不治身亡。事故原因:(1)工人违规操作;(2)企业未发现安全隐患且对员工教育不到位。
望牛墩镇“5•22”一般高处坠落事故。事故经过:2019年5月22日9时许,一名外来工人在洲湾村东莞市恒冠木制品有限公司车间屋顶进行维修清理作业时,踩破屋顶透光瓦,从6.21米高度摔下一楼地面导致伤重不治身亡。事故原因:工人未佩戴劳动防护用品、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未取得高处作业资格证进行高处作业。
望牛墩镇“7•26”一般高处坠落事故。事故经过:2019年7月26日15时左右,一名外来工人在李屋村东莞市郑威纸业有限公司厂房屋顶进行修缮作业时,踩破屋顶透光瓦,从约6.5米高度摔下一楼地面导致伤重不治身亡。事故原因:(1)工人未佩戴劳动防护用品、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未取得高处作业资格证进行高处作业;(2)修缮工程承包方对工人培训教育不到位。
望牛墩镇“8•8”一般高处坠落事故。事故经过:2019年8月8日17时左右,一名外来工人在朱平沙村东莞市裕成货物运输有限公司车间内进行更换破损玻璃作业,从车间中即将安装设备的一处构筑物预留的空洞(非伤者作业位置)跌落,从约6.5米高度落在下方机器设备上,后又跌落地面,导致身受重伤。事故原因:(1)受伤工人对现场环境不熟悉不慎跌落;(2)现场其他施工方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孔洞处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3)工程发包单位未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安全检查不到位。
二、我镇关于预防高处坠落事故有关要求
厂房(屋顶)维修,必须向应急管理分局(电话:88812350)报备,经有关部门核查,具备安全作业条件后方可施工。必须聘请有资质的公司或人员进行作业,签订安全协议,做好安全措施,明确现场安全管理,防止高处坠落事故发生。
三、高处作业“五个必须”
一、必须培训持证上岗
高处作业(指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合格,专门或者经常进行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取得高处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二、必须实行作业审批
高处作业实施作业票制度,作业前必须进行审批,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三、必须做好个人防护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和系好安全带,安全带的挂钩或者安全绳必须系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并高挂低用。
四、必须落实工程措施
现场需按规范搭设的脚手架、防护网、防护栏等设施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在涉石棉瓦、彩钢瓦、轻型棚等不承重物高处作业前,必须采取搭设稳定牢固的承重板等工程措施。
五、必须安排专人监护
高处作业现场必须安排监护人员,负责作业现场的安全确认、监护、通信联络等工作,作业期间不得离开现场。
四、预防高处坠落安全措施
高处作业指专门或经常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包括登高架设和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属于特种作业。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高处作业操作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企业要建立高处作业审批制度,履行审批手续,配备监护人员,培训作业人员,开展风险辨识,制定高处作业技术措施方案,进行技术交底,落实防坠措施,并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1、要实行高处作业审批制度,落实高处作业分级管理(依照作业高度,高处作业分四级:一级2m≤h≤5m;二级5m<h≤15m;三级15m<h≤30m;四级h>30m)。
2、作业人员要正确佩戴安全带、安全绳。带电高处作业要使用绝缘工具或穿均压服。Ⅳ级高处作业要配备通讯联络工具。
3、高处作业时要设专人监护,监护人员不得在作业处休息,不得离开作业现场。
4、要根据作业实况需要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安全要求的吊笼、梯子、挡脚板、跳板等。脚手架的搭设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5、在彩钢板屋顶、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上作业,要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
6、在临近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等场所进行作业,要预先与作业场所有关人员取得联系,确定联络方式,并为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防护器具(如空气呼吸器、过滤式防毒面具等)。
7、雨天作业要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遇有五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高处作业、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台风、暴雨后要对作业用的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8、作业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应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应持物,不应投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要采取防坠落措施。
9、涉临边与洞口作业,要在临空一侧设置防护栏杆。涉操作平台作业,要在操作平台的临边设置防护栏杆。涉攀登与悬空作业,要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绳、安全带。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要按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得上下垂直作业,如确需垂直作业要采取隔离措施,设置防护棚或防护网等隔离设施。
10、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要经作业审批人员同意,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作业结束后要立即恢复。
11、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如果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发出信号,并迅速撤离现场。
12、拆除脚手架、防护棚要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不得上部和下部同时施工。
13、作业前要对安全带、安全绳等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并定期检验,杜绝使用存在安全缺项的防护用品,确保作业安全。
郑重提醒
高处作业就是危险作业
企业进行高处作业前(厂房屋顶维修等)
必须向应急管理分局报备
联系电话:88812350